一、
第二次起诉的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第二次起诉的离婚起诉书应写明以下事项:
1.当事人的身份信息。
2.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财产的分割。
3.事实与理由。在判决生效的6个月内再次起诉的必须有新的事实、新理由。
二、
二次离婚起诉法院多久受理
二次离婚起诉法院应当在七日内受理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三、
第二次起诉判离婚的可能性
第二次起诉判离婚的可能性主要看是否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6.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