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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要求给回彩礼钱,结婚彩礼法律上归谁

发布者:龙吟律师团律师|时间:2023年06月05日|分类:法律顾问 |429人看过

  一、男方要求给回彩礼钱,结婚彩礼法律上归谁?

  彩礼实质上是为了达成双方结婚的目的赠与,应该是赠与女方,归女方所有。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彩礼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法院认定彩礼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女方不予以返还。如果女方将彩礼钱在双方登记结婚前购买的家具、家电、汽车、首饰等财产,应该视为女方个人财产,不能够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男方要求给回彩礼钱,结婚彩礼法律上归谁

  二、已经判决离婚还能要求返还彩礼吗?

  陈某经过相亲,认识了王某,因为无力支付彩礼,于是向亲戚借了10万块用于支付王某的彩礼。结婚3个月后,陈某和王某的性格不合,陈某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后,陈某再次向法院起诉,要去王某返还部分彩礼。

  陈某在离婚诉讼中并没有要求返还彩礼,也没有表明放弃这项返还彩礼的请求。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陈某可以就返还部分彩礼的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要注意一点,要求返还彩礼的诉讼时效不能超过诉讼时效,也就是从陈某和王某双方登记结婚后,自从他们解除婚姻关系后,陈某要求返还彩礼的诉讼时效起计算在2年内。

  三、彩礼钱不返还范围是什么?

  1、共同花费。一方收到彩礼后,往往会拿出部分用于共同花销,如为办婚礼宴请宾客,送礼以及平时的吃喝玩乐等,在计算返还数额时都应当从中剔除。

  2、属于赠与性质的财物。在恋爱中,男女双方为表情意,通常会赠与对方定情物、信物等,可以说,这些是一方自愿赌与另一方的,与有无结婚目的无关,对于该类财物,赠与方不得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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