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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顺序分配的具体原则

作者:龙吟律师团律师时间:2023年05月2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04次举报

  一、继承人顺序分配的具体原则

  法定继承根据一定的继承顺序进行遗产分配,《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

继承人顺序分配的具体原则

  二、被继承人没死,继承能开始吗

  被继承人没死,继承不能开始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一开始,继承法律关系发生,继承人可以取得被继承人的财产,受遗赠人也可以向遗嘱执行人或继承人索取遗赠的财产。继承人所享有的继承权,在被继承人没有死亡前是一种客观上可能得到的权利。这种期待权具有不稳定性,可能因为某种原因丧失或者被剥夺。只有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继承权才从不确定状态转化成现实可行的状态。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被继承人的死亡分为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两种情况。生理死亡的时间以户籍登记的死亡时间为准,无户籍登记的以医院的死亡证书为准,两者矛盾的以医院的死亡证书为准;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法院生效判决宣告之日为失踪人的死亡日期。

  案例:赵先生是某建筑公司总经理,收入颇丰,经常以财物接济他人。其子不学无术,常与赵先生发生争执。在一次争执后,赵先生的儿子以自己是赵先生合法继承人,赵先生将财物随意赠给他人侵犯其权利为由,将赵先生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其实现继承父亲遗产的权利。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三、继承房产可以指定继承人吗

  根据我国的继承法规定,继承房产可以指定继承人,遵从遗嘱继承来执行。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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