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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税继承税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者:龙吟律师团律师|时间:2023年05月01日|分类:法律顾问 |2920人看过

一、遗产税继承税的区别是什么

  1、遗产税的计算公式为:应征遗产税总额=应征税遗产净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遗产税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级别应纳税遗产净额(元)税率%速算扣除数(元)

  (1)不超过50万的部分10%0

  (2)超过50万至200万的部分20%5万

  (3)超过200万至500万的部分30%25万

  (4)超过500万至1000万的部分40%75万

  (5)超过1000万的部分50%175万

  3、应征收遗产税的遗产: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全部财产+死亡前5年内发生的赠与财产

  4、应纳税遗产净额=应征收遗产税的遗产总额—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第5条)—允许在应征税遗产总额扣除的金额(第6条)—免征额(20万)。

遗产税继承税的区别是什么

  二、继承权的含义

  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

  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即享有客观意义上的可能性继承权。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

  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即一定的法律事实)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

  三、什么是遗产分配

  遗产分配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后根据法定继承、遗嘱或其他法律规定对其遗产的分配制度。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

  在法定继承中,除了那些享有合法继承权的人参与继承外,还赋予一些符合一定条件但没有继承权的人取得一定遗产的权利。这种权利不是继承权一,法律之所以赋予该权利是因为他们和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特别扶养关系,这是保障人权和弘扬美德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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