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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呢

发布者:龙吟律师团律师|时间:2023年04月22日|分类:法律顾问 |121人看过

一、

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呢

  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需要以下手续: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二、

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需要注意什么

  协议离婚要注意以下内容:

  1.离婚协议要合法。离婚协议不能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否则就是无效的。

  2.协议离婚时,当事人还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为了尽快离婚或图省心,而放弃自己在、子女抚养等问题上的权利,以免将来后悔,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3.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要明确。

  4.财产分割方案要细致、清晰等等。

三、

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要多长时间

  协议离婚只要夫妻一方不撤回离婚申请的,自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三十日以后六十日以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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