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吟律师团律师

  • 执业资质:1330120**********

  • 执业机构: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票据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发布者:龙吟律师团律师|时间:2023年04月01日|分类:法律顾问 |471人看过

一、票据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票据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金融票据是可流通转让的信用支付工具。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一般表现为以下六种行为方式:

  (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2)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3)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

  (4)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须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二、票据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票据诈骗罪是通过票据行使诈骗犯罪,从而获得非法利益的行为。表现形式通常为明知是伪造、作废的票据仍然使用,或冒用他人的票据,或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可知,票据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2、单位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三、票据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数额较大的,以票据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5。

  四十三、票据诈骗案(刑法第194条第1款);

  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单位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