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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权在哪

发布者:龙吟律师团律师|时间:2023年03月04日|分类:法律顾问 |567人看过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权在哪

  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在被告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被告没有住所地或者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管辖法院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婚财产分割中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离婚财产分割中遵循的原则有:

  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三、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注意什么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注意:

  1.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注意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注意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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