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XXX,男,X族,XX年XX月XX日生,联系电话XXXXX,住址XXXXXXXX,身份证号码:
女方:XXX,男,X族,XX年XX月XX日生,联系电话XXXXX,住址XXXXXXXX,身份证号码:
男方与女方于XX年XX月认识,于XX年XX月XX日在XX登记结婚,婚后于XX年XX月XX日生育XX儿子/女儿,名XXXX。因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由XX方抚养,随同XX方生活,抚养费由XX方全部负责,XX方应于XX年XX月XX日前一次性支付XXXX元给XX方作为女儿/儿子的抚养费(XX方每月支付抚养费XXXX元,XX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儿子的抚养费交到XX方指定的XXXX银行帐号:。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XX方可随时探望XX方抚养的孩子。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XXXX元,双方各分一半,为XXXX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XX年XX月XX日前一次性支付XXXX元给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XXXX的房地产所有权归XXXX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XXXX方必须协助XXXX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XXXX方负责。XXXX方应于XX年XX月XX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XXXX元给XXXX方。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男方:
女方: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