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婚丧偶者也会有遗产继承权吗
1、遗产纠纷是社会比较关注的焦点话题,在司法实践中,常常遇到类似案例,其中再婚丧偶者的遗产继承权问题比较突出。社会上一般对再婚丧偶者持有极大偏见,认为其不应当继承再婚遗产,特别是继子女更是难以容忍他人继承生身父亲或母亲的遗产,为此在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常常发生遗产纠纷,对簿公堂。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丧偶儿媳是否能转继承
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