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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需要公示吗

发布者:龙吟律师团律师|时间:2022年12月11日|分类:法律顾问 |162人看过

一、不动产继承需要公示吗

1、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到公证处办理不动产继承公证;

3、带齐不动产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材料到相关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继承手续;

4、交纳相应的税费。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二、不动产继承如何办理

1、不动产继承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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