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母公司法律上的规定是什么
子母公司法律上的规定即《公司法》第十四条 ,其内容即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在法律上独立于母公司,并拥有独立而完整的公司管理组织体系,因而在经营方面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和一定的灵活性。
二、子公司破产后,母公司是否要承担债务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子公司是属于法人企业,有独立的财产权利,子公司破产后,是不需要母公司承担债务的,但母公司有侵害子公司权利的情形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子公司、分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一)法律地位不同:
分公司没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备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而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
分公司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而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需承担责任。
(三)负责主体不同:
1、子公司则受母公司的间接控制,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
2、分公司则受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