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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个人财产如何进行分配

发布者:龙吟律师团律师|时间:2022年11月29日|分类:法律顾问 |227人看过

一、离婚个人财产如何进行分配

  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仍归该方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但夫妻约定个人财产分割方案的,则应当按照约定执行。

  二、哪些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离婚财产分割无效的情形

  在以往的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协议中大多会出现三种无用约定,绝大部分夫妻处理共同财产时都会陷入以下误区,从而影响财产分割的结果:

  第一,财产归子女。实际上,这些财产仍然由父母掌控,从法律上看赠予没有履行,所以大部分被认定无效。

  第二,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所有,但实际没有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第三、谁提离婚谁无财产。“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等同于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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