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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后还会不会监视居住

发布者:龙吟律师团律师|时间:2022年09月27日|分类:法律顾问 |487人看过

一、取保候审后还会不会监视居住

1、取保候审后是否需要监视居住就好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犯罪事实轻微,不会给社会造成影响的情况下,可以取消监视居住。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都是刑事诉讼过程的强制措施的一种,但是两者的适用条件不一样,两种措施执行需要遵守的法律规定也不相同,两者的最长期限不一样。取保候审不折抵刑期,而指定居所监视居的期限应该折抵刑期。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二、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什么规定

1、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2、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三、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什么规定

1、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2、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

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可以理解为取保候审涉及到刑事责任,可以需要判刑,而监视居住只涉及到民事责任,可以在期限后恢复人身权利。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取保候审后可能会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负责影响,那么可以在取候审的同时进行监视居住,这也是合法的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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