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捕后公安局取保需要经过检察院批准吗
1、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的,一般是不需要经过检察院批准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办理取保侯审有什么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综上所述,取保候审是为在司法机关被关押的刑事被告人提供担保而准予释放,被批准逮捕后是否需要起诉由人民检察院审理决定,可以聘请律师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是否可以办理取保,应当根据是否符合取保的条件,并且对于取保的适用时间应当是属于犯罪事实未认定之前,如果已经进行司法判决,那么是不可以进行取保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