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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费由谁承担

发布者:龙吟律师团律师|时间:2022年04月10日|分类:法律顾问 |332人看过

一、财产分割费由谁承担

1、离婚财产分割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2、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法院分割财产要收取费用吗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家庭财产离婚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离婚诉讼费:

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 10元;

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 510元;

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 1510元;

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 2510元;

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 5010元;

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 10010元。

离婚夫妻就分割财产存在争议,通过诉讼解决的话,诉讼产生的财产分割费用往往由败诉方进行承担,除非一些胜诉方自己愿意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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