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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计息天数怎么计算

发布者:龙吟律师团律师|时间:2022年03月23日|分类:法律顾问 |1246人看过

一、借款合同计息天数怎么计算

1、签订借款合同后,借款计息期限按以下情形确定:

(1)借款合同有约定的,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2)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双方可以补充约定,或者通过交易习惯等情形确定;

(3)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4)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期限】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二、个人借款应如何约定利息

(一)没有约定视为无息借款。

虽然按照公平原则,应当保护出借人对借款的收益权。但是按照诚实信用原则,既然借贷双方对于利息问题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那么这种个人借款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无偿借贷的性质。虽然不利于保护出借人的权益,但是更强调了公平的原则。基于这一点,建议出借人在签借条、借据等借款合同时一定要把利息明确约定其中。

(二)不能约定将利息计入本金。

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复利。合同法虽然没有对复利问题应否保护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但从其确认的借款合同的基本原则、规则看,是不承认复利的。因此,对于该法实施后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仍应按照有关司法解释的要求处理,对复利不予确认和保护。

(三)借款人逾期归还借款需要支付逾期利息。

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如果借款人在合同期满不能归还借款,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违约责任的形式,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约定有违约金的,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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