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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委托讨债能不能放弃债权

发布者:龙吟律师团律师|时间:2022年03月22日|分类:法律顾问 |248人看过

一、民法典中委托讨债能不能放弃债权

1、放弃债权是债权人的权利,所以债权人自愿的,可以放弃债权,与是否委托讨债无关。

2、而受托人接受委托追讨债权的,不能私自代债权人放弃债权。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 【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百六十一条 【代理适用范围】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五条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二、收到催收函不处理会怎么样

1、贷款人收到催收函后不处理的,超过一定期限后,银行会向法院起诉贷款人,要求贷款人偿还欠款和承担违约责任。

2、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贷款人在短期贷款到期1个星期之前、中长期贷款到期1个月之前,应当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借款人应当及时筹备资金,按时还本付息。 贷款人对逾期的贷款要及时发出催收通知单,做好逾期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 贷款人对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的贷款,应当按规定加罚利息;对不能归还或者不能落实还本付息事宜的,应当督促归还或者依法起诉。 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所以,债权人可以自愿放弃债权。而受托人接受委托追讨债权的,不能私自代表债权人放弃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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