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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有公诉也有自诉,两种诉讼可以自由选择吗

发布者:龙吟律师团律师|时间:2022年03月18日|分类:法律顾问 |515人看过

刑事诉讼中有公诉也有自诉,两种诉讼可以自由选择吗

不可以。

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针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

自诉则是公诉的对称,指对于法律规定的案件,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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