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公安机关。
刑事拘留措施属于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当相比之下,强度是比较轻的。同时也不是任何一个机关都能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拘留。
1、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

2、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3、人民法院没有刑事拘留权。但是,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
现实当中导致拘留的情形多种多样,但是进行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往往所涉罪行都比较严重,而为了案件的审理在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的情况下就选择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