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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通缉能变更强制措施吗

发布者:龙吟律师团律师|时间:2022年02月15日|分类:法律顾问 |293人看过

一、网上通缉能变更强制措施吗

对于网上通缉的嫌疑人,如果没有追捕归案的,未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不存在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五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二、强制措施的适用原则

第一、合法性原则。即各种强制措施的采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批准权限、适用对象、条件、程序和期限适用;

第二、必要性原则。即各种强制措施,只有在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有必要时才能采取,不得随意适用强制措施,更不能将强制措施作为一种处罚予以适用;

第三、相当性原则。又称比例性原则,即适用何种强制措施,要与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和犯罪的轻重程度相适应;

第四,变更性原则。即任何强制措施,随着诉讼的进展和案情的变化要及时进行变更或解除。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嫌疑人,才能变更强制措施。而网上通缉的嫌疑人,被追捕归案的,未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所以不存在变更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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