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吟律师团律师

  • 执业资质:1330120**********

  • 执业机构: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选定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人后的效力是什么

发布者:龙吟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12月03日|分类:法律顾问 |333人看过

选定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人后的效力是什么

选定事务执行人之后的效力,本质就是赋予了事务执行人一定的权利去管理合伙事务,同时也担负了对全体合伙人的责任以及汇报等义务。对于合伙事务执行人具体的权利和义务由全体合伙人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决定。比如:合伙事务执行人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企业法》规定,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https://imgf.66law.cn/upload/f/201901/31/1837592.jpg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