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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离婚共同财产如何划分

发布者:龙吟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09月01日|分类:法律顾问 |187人看过

一、民法典中离婚共同财产如何划分

民法典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法定的个人财产包括哪些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后个人财产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1、婚后一方接受他人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必须是赠与人明确表示仅赠与给特定一方的个人财产,这种只赠与给一方的意思表示必须要有证据,如果证明不了,那根据我国婚姻法婚后所得共同制的原则,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2、婚后一方继承来的财产,通常是通过遗嘱方式表明只由特定由一方继承。如果不是遗嘱继承,而是法定继承,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3、婚后,因为人身权益受侵害获得的赔偿款,比如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这样的款项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依法属于个人财产。

4、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所得的法定孳息,比如存款的利息,这也属于个人财产。

5、如果有夫妻财产约定或者婚前协议,根据这些约定取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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