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资企业可通过合资等方式参与国企混改
Taiwan Companies Can Participate in Mixed Ownership Reform at China’s State-owned Enterprises
2月28日,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
此次共出台31条具体措施,其中12条措施涉及加快给予台资企业与大陆企业同等待遇,主要包括,明确台资企业参与“中国制造2025”、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采购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等享有与大陆企业同等待遇,明确台资农业企业可享受的相关政策,并支持两岸业者在小额支付、征信服务、银团贷款等方面深化金融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