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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摩托车改装成“土飞机”行为 相关部门应从严控制多措并举

发布者:朱明胜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交通事故 |746人看过

据大河报报道龙门大道与政和路附近有一摩托车改装店,不但改装摩托车,还组织飙车。“每天都是轰轰的声音,噪音大,而且改装好在路上表演杂技,一个车轱辘离地行驶,附近行人不敢靠近。”近日,洛阳市古城交巡大队的一名交警在检查非法改装摩托车的时候,也被突然闯岗的摩托车撞飞受伤。这些改装的摩托车从何而来?改装后的摩托车安全性能又如何?

据一家摩托车装配店老板介绍,从车灯、喇叭、电池,到电机、控制器、避震,几乎每个零件都能改装,车身也可改色。最近,来改装车的都是20多岁的青少年,用年轻人的话说,“很拉风、很刺激”。

“改装后,时速可达120码,骑行时不用按喇叭,其他车辆和行人都会给你让路。”该老板说,即使被警察看到了,因时速快,警察想追都追不上。

经过改装的摩托车,既带噪音污染,又产生安全隐患,相关部门在执法和审验上又有哪些应对措施? 我国目前法律上有没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呢?

河南仰天律师事务所朱明胜律师认为,上述摩托车驾驶人和车辆改装的店铺涉嫌构成违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摩托车驾驶人无证驾驶无牌照的拼装车、改装车,夜间驾车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可根据违法情节处以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对于擅自改装、拼装车辆的店面根据法律规定,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

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依照本条第三款的规定处罚。

因此只要相关部门两手抓,两手硬,从源头抓起,严格执法,一方面控制、制止、处罚店面的改装行为,另一方面,对驾驶“土飞机”的行为人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一定能够杜绝隐患,改变这种影响社会治安,扰乱环境的社会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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