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秀丽律师

  • 执业资质:1330120**********

  • 执业机构: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股权纠纷公司法劳动纠纷债权债务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离婚后发现男方隐瞒财产,可以要求再分吗?

发布者:姜秀丽律师|时间:2019年07月01日|分类:婚姻家庭 |210人看过

【基本案情】

我和老公是在2017年协议离婚,当时对共同财产也做了分割。但后来发现,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朋友在外面投资开了一家公司,占公司40%股权。当时离婚时,他隐瞒了这一事实,所以也没有对该部分财产涉及,我现在可以要求对这一股权进行分配吗?

 

【律师评析】

离婚后发现对方隐瞒财产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他方财产,侵犯了另一方对共有财产的所有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指被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或者伪造的债务侵占的那一部分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全部。对少分的具体份额或比例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可以不分,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规定了“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法院在审判实践中,一般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