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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合同签订流程(一)

发布者:石玉宏律师|时间:2021年05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 |206人看过举报


一、调查商铺的档案

承租之前,应当赴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几个重大的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须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房性质,土地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性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2、房屋权利人:以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其他由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

3、房屋是否存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的,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顺利办出营业执照。

二、免租装修期

商铺租赁合同中,免租装修期经常会在合同中出现,只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此种情况之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但在“免租装修期”非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免租期起止时间,免支付的具体费用,一般情形下,只能免租金,实际使用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还需要按合同约定承担。

三、租赁合同保证金

俗称“押金”,注意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因为商铺相应的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比较高,因此建议押金应当适当高一些,以免不够抵以上的费用,另外,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过程中,不断地拖付相应的费用,押金抵扣不够可以约定补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关费用后,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支付“押金”,如果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时间内补齐的话,则出租人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合同中有此约定,则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赖”行为。

四、税费承担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出租或转租商铺的,出租人或转租人应当承担相应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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