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误解者作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其后果是使误解者的利益受到较大的损失,或者达不到误解者订立合同的目的。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所谓显失公平的合同,就是一方当事人在紧迫或者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的使当事人之间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严重不对等的合同。标的物的价值和价款过于悬殊、承担责任、风险承担显然不合理的合同,都可称为显失公平的合同。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对方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上一篇
关于房管局办理购房合同下一篇
168人看过买卖合同的常见法律问题
194人看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380人看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需收集的证据清单(详细版
105人看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130人看过保证合同订立中的信息披露问题
151人看过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的举证证明责任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