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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前财产的处置

发布者:石玉宏律师|时间:2021年02月23日|分类:律师随笔 |215人看过举报


婚前财产公证现在很受欢迎。但财产公证书好比两人各自的财产“清单”,只能说明当时各自的财产情况。它并不是万能法宝,只起到固定证据作用,如果以后离婚打官司,它的证明力会比一般证据更高,但并不能直接解决纠纷。 律师提醒说,两人结婚并不是所有财产都需要公证。像不动产,如房子、汽车等,因为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就不需要公证。而产权随时处于变动的动产,像存款、玉器、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为避免离婚时无法说明白,需要公证。举个例子,如果一方婚前有一套房产,结婚期间,房子拆迁,这笔补偿款就是个人财产。 拿到这笔补偿款后,如有必要,就要及时公证。因为钱是动产,如果不公证,发生纠纷就很难说清是谁的。说不清楚的钱,要算共同财产。 个人财产婚后仍是个人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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