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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当得利

发布者:石玉宏律师|时间:2021年01月25日|分类:律师随笔 |310人看过举报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不当得利属于民事纠纷,警察可以调解,调解不了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比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另外,刑法上有侵占罪的规定,(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如果对方拒不交还的意图明确,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告其侵占罪。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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