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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与石家庄桥西区某村村民委员会、河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不当得利纠纷案

发布者:石玉宏律师|时间:2020年12月22日|分类:成功案例 |395人看过举报



关键词:

     房屋买卖合同,不当得利纠纷

基本案情:

    XXX2014年从河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购买了石家庄桥西区某房屋,交了首付,开发商未通知办理贷款交房,故XXX未搬入居住,2020年查看时发现已经被第三人XXX出租他人。与开发商交涉过程中,开发商给出两种方案,一是继续等房,时间不确定,退房手续繁冗复杂。二是提交申请退钱,时间不确定。此种结果让购买者寒了心......与开发商交涉不成,遂委托律师处理。

解决方案

石玉宏律师执业多年以来办理多起房产纠纷案件。

在石玉宏律师的综合分析下,经过查阅发现直接诉某房地产公司的案子已有很多,执行的案子已经高筑,直接起诉房地产公司,基于合同来说,房子五证不全,没有预售证即出售,立案没有问题,胜诉基本可以确定,但是对于当事人来说,拿到钱是最终目标。遂主办房产律师石玉宏先向其第三人XXX提起诉讼,主要目的是搜集关键证据。比预想的顺利,第三人向法院递交了分房证明书,而此证明书说明其房产是某村委会分房取得。取得关键证据后,又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房地产公司的人之前也表示XXX如果想要退房,需要填一张表再递给桥西区某村委会签字递交财务才能拿到钱。都说明村委会与房地产有不可脱离的联系。石玉宏律师将村委会,房地产公司均列为被告,虽然立案困难,经过交涉,成功立案。

   结果:

     石玉宏律师研究分析案件后转变普通思路,巧捷万端,应对不穷,举重若轻得心应手的解决了这次问题,不但没有使我方原告等待时间过长,当事人又及时拿到了属于自己的钱款。经过两方调解,XXX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房地产公司返还了首付的226440元。我方也同意撤诉。经过石玉宏律师拔新领异,超群出众的解决方式,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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