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两种途径:一是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的协议离婚。第二呢是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没有强制离婚的说法。无论是双方协议离婚,还是提起离婚诉讼,感情是否破裂,都是法院是否解除婚姻关系的一个标准。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如下几种,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第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第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第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第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同时一方被宣告失踪,另外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应当予以准许。如果有以上几种情形,可以在起诉的时候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若法院一旦认定相关的事实存在,且双方无法调解和好的,一般会准予双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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