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某时装公司与某知识产权服务公司签订一份《商标转让合同》约定,由某时装公司受让自然人A持有的商标,某知识产权公司在合同中承诺该商标已获得A的授权转让。然而在合同执行中,由于A并无授权,所谓的授权书也系某知识产权公司伪造,虽然某知识产权公司退还了某时装公司预交的转让费等费用,但某知识产权公司为转让该商标遭受了包括差旅费、展览费等巨额费用的损失。为此,某时装公司委托闫维航律师起诉某知识产权公司,要求赔偿其损失。
应对策略
闫维航律师在接受委托后,指导当事人围绕某时装公司遭受的损失这一焦点,提出首先应当解除合同,然后再主张缔约过失损失。让某时装公司搜集所有为转让商标支付的费用,包括差旅费发票、展位费发票、人工支出发票、收据银行流水,搭台费发票、收据,包括案场的照片等等。
诉讼结果
一审法院采纳了闫维航律师的诉讼观点,支持了某时装公司的大部分诉求。某知识产权公司不服提出上诉,但最终被驳回了上诉。
律师观点分析
在诉讼中,首先要从宏观上制定诉讼策略,把握案件的焦点,然后从焦点入手进行证据准备。证据的准备就是案件胜诉的细节,也是我多次跟当事人说要在律师的指导下收集证据的原因,因为当事人自己准备的证据很有可能是对自己不利的。不要认为上网查查法条就可以去诉讼了,专业的事情一定要交给专业的人去做,律师是经过系统专业训练的,只有及时委托律师才能最大程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