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义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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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合伙人律师执业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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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医疗事故后该怎么维权呢?

作者:苏义飞律师时间:2019年05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73次举报

     医院是我们大家都不想去的地方,但是身体出现问题为了健康着想不得不去,最近几年医疗事故的发生率可以说是有增无减呀,对于这个话题大家还是很敏感的。发生医疗事故后该怎么维权呢?

  医疗过错损害赔偿民事起诉状

  原告:,姓名,汉族,出生年月日。户口所在地及住址:xxxxxx电话:

  被告:xxx医院,法定代表人: 某某,地址:电话: 邮编:

  案由: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诉讼请求:

  1、根据司法鉴定的结果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数额.

  2、精神损害抚慰金30万元人民币。

  3、根据司法鉴定结果确定后期治疗费及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

  4、保留由此引起的并发症治疗的起诉权。

  合计:30万元人民币。

  事实与理由:

  1.2008年12月23日原告到被告处入院就诊,被告诊断为甲状腺结节。2008年12月26日12时40分-14时30分被告予 “甲状腺双叶次全切除术”,被告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擅自扩大手术范围、并在手术中操作不当将原告甲状旁腺切除或损伤导致原告的甲状旁腺功能重度损害, 手足麻木、浑身抽搐。虽经治疗不能恢复正常,需天天依靠昂贵的药来维持,才能缓解痛苦,一旦停药后果不堪想象,严重的可窒息死亡。2008年12月31日 出院至今已近5个月,仍无任何好转。原告必须每月定期请假到医院抽血化验买药。

  2..进行甲状腺手术时,应熟悉甲状旁腺的位置以及可能存在的变异,术中必须注意仔细寻找并加以保留、保护血供,减少术后手足抽搐的发生.由于最长 见的甲状旁腺位置是在甲状腺的侧叶后面,甲状腺双叶次全切除术时应尽可能的保留侧叶后背面的一片腺体组织及包膜.手术记录单上未见术中仔细寻找甲状旁腺、 尽可能保留侧叶后背面的一片腺体组织、保护甲状旁腺的血供,说明被告并未尽到高度注意义务,存在医疗过失.

  3..就现有材料分析,原告术前并不存在甲状旁腺功能减低,术前2008年12月8日化验报告单显示血钙浓度2.23mml/L,属于正常值 (2.10-2.60mm/L)范围。术后甲状旁腺功能减低是由于甲状旁腺已在术中被误切或血供受损而导致.被告对原告施行的治疗行为存在不足之处(过 错):将原告的甲状旁腺误切或使其血供受损而导致功能障碍.该过错与原告目前存在的后果—甲状旁腺功能不足(低下)之间存在着直接因果关系.

  4.原告的身体状况如此,不得已推迟了婚期。加上原告因手术后,四肢无力,不能因工作的需要长期出差,同时工作的外资企业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的 大环境,给原告造成了非常大的压力。北京的现阶段以及将来就业压力非常残酷,也对原告将来可能的再就业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使原告的精神极度郁闷,因为不 知哪天会因为自己的健康状况被单位辞退而失业在家同时对未来的就业非常担心。

  5.原告的父母年迈多病,听说孩子的事后,从江西赶来,看到健康状况如此差的孩子,整日以泪洗面,因为孩子即将结婚,这么年轻的人,今后的路怎么走啊。

  纵上所述,由于被告的过错,不但给原告的身体造成严重的伤害,而且给原告的本人及父母造成极大的精神伤害,请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各项损失。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0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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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义飞律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学士,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055110律师门户网创始人兼刑事部主任,2006...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安徽-合肥
  • 执业单位: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40120********70
  • 擅长领域:公司犯罪、取保候审、刑事辩护、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