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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树英律师
执业资质:1130620**********
执业机构:河北英利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工伤赔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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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李树英律师|时间:2019年10月31日|分类:合同纠纷 |351人看过
过错相抵,在违约责任中,是指对违约损害的发生和扩大,受害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违约人的赔偿责任。《民法通则》规定:“当事人—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一方当事人违约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了损失,另一方当事人有义务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倘若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即构成过错,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按照过错相抵,免除违约人对扩大损失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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