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海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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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山东山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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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取保候审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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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劳动合同还想赖账?一个农民工工伤案,法院把公司脸都打肿了!

发布者:孙海山律师|时间:2026年07月09日|分类:综合咨询 |0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关键词:#工伤认定 #青岛律师 #劳动争议 #侵权责任 #行政判决

大冬天的,在工地干活,手指被钢管挤骨折了,结果公司不认账?这事儿要是搁你身上,气不气?最近,孙海山律师代理的一个案子,就碰上了这种事儿。好在,法律是长眼睛的。

案件背景:一个简单的工伤,怎么就闹上了法庭?

2023年12月,农民工马某某在青岛某某某某工地拆外架时,左手食指被钢管挤骨折。他找到公司——青岛某某某某工程有限公司,想申请工伤。结果,公司两手一摊:“你受伤跟我没关系!”

这摆明了是想赖账。无奈之下,马某某找到山东山友律师事务所的孙海山律师。孙律师接手后,第一件事就是帮马某某整理材料,去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律师的准备:硬骨头,得一口一口啃

这案子看着是个工伤,其实有两层皮。核心就是:马某某到底跟谁干活?公司说他是一个叫“张某某”的小包工头带的,跟公司没有劳动关系。孙律师明白,要打赢,得先证明马某某是公司的员工。

他帮当事人梳理了三块证据:一是已经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里面采信了马某某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二是马某某在工地的考勤、工资流水;三是证人证言,证明马某某确实在公司的项目上干活。这些证据,就是要告诉法院:人,是你的员工;活,在你工地干的;伤,是干你活时受的。

庭审交锋:公司甩锅,我们打脸

庭审时,公司方果然拿出了“劳务分包合同”,说活儿已经包给张某某的公司了,马某某是张某某的人。

孙律师直接反问:你们公司和马某某签的劳动合同是真的吗?公章是假的吗?仲裁和法院都认了,你们现在说没关系?再说,你们说活包给了别人,那承包合同怎么没履行?工人的工资谁发的?考勤谁记的?你们倒是拿出证据来啊!公司方拿不出来。

证据分析:白纸黑字,比什么都管用

法院判案,讲证据。这案子,关键证据就两个:

第一,一份有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劳动合同》。这是最硬的底牌。公司想用“事实劳动关系”来绕开它,门儿都没有。

第二,调查笔录。证人王某某(张某某手下的带班班长)亲口说,马某某是他班组的工人,2023年12月12日早上9点多,在工地17号楼拆外架时受的伤。人证物证俱在,公司没法抵赖。

案件评析:签了合同,就得认账

这案子,公司输得一点都不冤。它犯了两个常识性错误:

第一,拎不清“劳动合同”的份量。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核心凭证。你跟人家签了合同,就等于承认人家是你的人。事后用“他是包工头的人”来推卸责任,这叫出尔反尔,法院最烦这种。

第二,举证不力。法律规定,公司认为不是工伤,得自己拿出证据。公司说活包出去了,却拿不出任何履行合同的记录,比如付了多少款、谁在管这个工地。空口无凭,法院当然不信。

最终,一审、二审法院都维持了人社局认定工伤的决定,驳回了公司的全部请求。这就是法律的态度:签了字,就要认;出了事,就要赔。

这个案子虽然赢了,但孙律师也想多说一句:建筑行业的层层转包、违法分包,是工伤维权的老难题。很多农民工兄弟,干完活连老板是谁都不知道。一旦出事,维权成本极高。所以,干活前,一定要签合同,留好工资条、考勤记录。法律是保护劳动者的,但你得先证明,你是“劳动者”。

        作者:孙海山,山东山友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二十多年,该所创始人,现为负责人。擅长刑事,民商事案件。

#工伤认定 #青岛律师 #劳动争议 #侵权责任 #行政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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