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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为了离婚自愿放弃一切财产,离婚后可以反悔吗

作者:唐鑫律师时间:2023年05月2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723次举报

净身出户,是指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化的说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

  网友咨询:

  一方为了离婚自愿放弃一切财产,离婚后可以反悔吗?

  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后达成一致的体现,选择协议离婚的夫妻一般都会在离婚协议中就财产分割、债务处理以及抚养权、抚养费等相关问题进行约定,在处理离婚纠纷时,分割财产务必慎重思量,一旦签订离婚协议书,没有法定事由,是无法撤销的。离婚时放弃财产后不可以反悔,但如果有胁迫、欺诈情形的,可以反悔,并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或撤销离婚财产协议。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律师补充:

  离婚协议书是在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后就已经生效,是双方基于离婚前提,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后作出的行为。一般而言,以离婚为目的而达成的财产处理协议,多数都伴随着一方对另一方的情感补偿,不能简单将其认为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因此并非所有的协议都可以反悔,在此提醒各位协议离婚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需要谨慎对待,切勿头脑一热,随意签订离婚协议,不然等到离婚后再想反悔可就晚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备注:此文章为转载

唐鑫律师,咨询电话:15575211993。现执业于湖南弘一(永州)律师事务所,唐鑫律师法学理论和实践知识丰富,擅长处理...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南-永州
  • 执业单位:湖南弘一(永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31120********32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