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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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锋律师代理火灾财产损害赔偿案,二审成功维持原判

发布者:刘锋律师 时间:2026年08月17日 29人看过 举报

2026-08-17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235月,成都市新都区一处库房突发大火,火势迅速蔓延,烧毁了隔壁租户众情经营部价值不菲的货物。事后,受损的众情经营部将房东陈某某、供电公司新都分公司以及同库房的租户鑫某某公司一并告上法庭,索赔损失。

一审法院判决各方均需担责,其中鑫某某公司需承担20%的赔偿责任。鑫某某公司和供电公司新都分公司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鑫某某公司认为自己存放的是不锈钢、陶瓷等不易燃物品,且尽到了安全义务,责任划分过重,请求将赔偿比例降至5%

专业抗辩:刘锋律师的“精准拆弹”

作为上诉人鑫某某公司的代理律师,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的刘锋律师在二审中展现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从责任划分和损失认定两个核心层面发起了精准反击。

责任划分:锁定“起火点”与“助燃物”

刘锋律师指出,一审法院将80%的责任判给房东A集团显失公平。他依据消防部门的《火灾事故认定书》强调,起火点位于租户B公司承租区域的吊顶上部,且其自行更换的格栅灯残骸上发现了电弧熔痕,这证明租户对用电设施管理不善是火灾的直接原因。

更重要的是,刘锋律师提出,租户B公司将厂房作为仓库使用,却堆放了大量纸箱、塑料等可燃物,且未按合同约定配置足够的消防设备,这是导致火势迅速蔓延、损失扩大的根本原因。因此,租户应承担更大责任。

损失认定:质疑“天价”家具

针对房东A集团主张的104.1万元“金丝楠木家具”损失,刘锋律师提出了关键性质疑。他指出,评估报告仅依据购销手续认定损失,但火灾现场并未发现相应的家具残骸,证据链存在严重缺失。这一质疑动摇了该笔巨额损失的真实性,为最终核减赔偿金额奠定了基础。

判决结果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刘锋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作出了重大改判:

责任比例调整:法院认为,房东A集团作为线路铺设者应承担主要责任,但租户B公司存放大量可燃物是火灾蔓延的主因。最终,法院将责任比例调整为房东A集团承担60%租户B公司承担40%

损失金额核减:法院认为“金丝楠木家具”损失证据不足,不予认定,并从总损失中剔除了相应的评估费。

最终赔偿额逆转:经过重新计算,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租户B公司向房东A集团支付赔偿款295万余元。这一结果相比一审判决的88万元,为房东A集团多争取回了超过200万元的赔偿。

社会意义与律师价值

本案不仅是一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更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厘清租赁双方消防责任:判决明确了厂房租赁中,房东有义务保证线路安全,而租户则必须合规使用空间、妥善管理物品。任何一方的疏忽都可能成为火灾的“帮凶”,并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彰显律师的专业价值:在一审判决看似已定的情况下,刘锋律师凭借其敏锐的洞察力和严谨的法律逻辑,精准抓住了案件的“七寸”。他不仅成功扭转了责任划分的不利局面,更通过质疑不实损失,维护了司法公正。这充分体现了专业律师在复杂商事诉讼中,为当事人挽回巨额经济损失、捍卫合法权益的不可替代作用。


火灾律师刘锋,.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四川省第一届火灾调查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四川律师届唯一),四川省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成都
  • 执业单位: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部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510120********97
  • 擅长领域:火灾赔偿、侵权、人身损害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1510120********97 火灾赔偿、侵权、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