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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瑞安工伤确认劳动关系,陈建平律师助未签合同受伤员工维权胜诉

发布者:陈建平团队律师 时间:2026年08月11日 101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核心】

陈建平律师深耕劳动争议领域多年,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战经历。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陈律师始终保持着极强的抗压能力与敏锐的专业判断力,擅长处理各类复杂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本案系一起典型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发生工伤后的确认劳动关系纠纷。陈建平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在用人单位缺席庭审的不利局面下,通过严密的证据组织与精准的法律适用,成功帮助受伤劳动者确认了事实劳动关系,为其后续工伤认定及索赔奠定了坚实基础。

 

【案情简介】

2025年4月2日,郭某经招聘入职某公司担任司机,双方约定月工资七千余元,月无休,每日工作九小时。因缺乏法律意识,郭某入职时未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同年4月16日上午,郭某在钢材市场门市卸车时不慎从车上摔下受伤。事发后,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某及其家属仅用红花油为其简单揉搓,郭某误以为是皮外伤,次日继续上班。直至4月18日疼痛加剧就医,才被诊断为胸壁挫伤、左侧肋骨骨折。郭某要求公司申报工伤,却遭到推诿拒绝。面对受伤无法工作且公司拒不承认劳动关系的困境,郭某陷入维权僵局,遂委托陈建平律师团队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2025年4月2日至4月18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律师办案经过】

接手案件后,陈建平律师迅速梳理案情,明确了本案的办案难点: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郭某入职时间极短、受伤后未继续工作,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直接证据匮乏。为打破这一困境,陈律师指导郭某全面收集间接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陈律师协助郭某调取了与郑某的微信聊天记录、工资结算单、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以及电话通话录音等关键证据。

在庭审阶段,某公司经依法送达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陈建平律师从容应对,向仲裁庭清晰展示了郭某受公司管理、从事公司安排的有报酬劳动且该劳动系公司业务组成部分的事实。陈律师精准援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论证双方完全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充分展现了其卓越的庭审表现与证据组织能力。

 

【裁判结果】

瑞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为,郭某提供的证据来源合法、真实有效,能够相互印证。某公司缺席庭审视为放弃答辩权利,应承担不利后果。最终,仲裁委裁决确认郭某与某公司在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18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陈建平律师凭借专业的策略制定与出色的证据组织,成功帮助当事人在入职初期受伤且无书面合同的劣势下赢得了仲裁,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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