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845个有效辩护案例,2026年度第22个有效辩护案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第61个有效辩护案例。
吴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的辩护效果体现在:
1,先争取到了取保候审。
吴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23年01月被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2023年01月10日取保候审,吴某重获自由。
2,指控为主犯,法院认定为从犯,并争取到了少判1年2个月以上。
指控吴某帮人4次取现和过帐诈骗资金340余万元,查实的诈骗金额120余万,指控为情节严重,法定刑3年以上7年以下。
2026年05月06日,泉山区人民法院采纳辩护人可以考虑认定吴某系从犯的辩护意见,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从犯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和之前3年以上的指控刑期相比,少判了1年2个月以上。
吴某的辩护人择流刑辩团队聂昭洪律师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