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祝德宇律师团队办案心得
抓住微信聊天的细节,确定最终的借贷关系及出借的总金额。因为主张的23万余元都是由零散的几千叠加组成的,原被告之间还具有不正当的关系,能够胜诉实属不易。
法院支持了祝德宇律师团队的全部诉请,以及占用资金期间的利息。
二、案件背景
A与B原为同事,后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2024年7月至2025年2月期间,B以生意资金周转为由向A陆续借款。A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向B转账共计26.5万余元,期间B仅还款2.6万余元。A出借资金均来源于网络贷款。后经多次催要,B在微信中承认欠款,但以“无力偿还”为由拖延还款。
三、诉讼过程
A委托江苏善合律师事务所祝德宇、潘钦琳律师代理本案。律师团队梳理了双方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向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诉讼过程中,律师团队及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依法裁定保全被告名下价值23.8万余元的资产。被告B经公告传唤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庭审中,原告方根据证据将诉讼请求调整为23.2万余元,并主张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资金占用费。
四、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出借资金来源于网贷,属于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双方借贷合同无效,但被告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结合微信聊天记录中被告对欠款金额的确认,法院判决被告B返还原告A23万余元及资金占用费(自2025年10月2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年利率3%计算),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