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子的开始并不是卖假货
做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时,经常会听到一句话:“我只是接了一个订单,不是我创的牌子,也不是我自己卖假货,怎么最后会涉嫌犯罪?”
这句话在小工厂、档口、网店供货商身上很常见。
有些人做服装,有些人做日化,有些人做电子配件,也有人只是负责包装、贴标、组装。客户把样品、标签、包装图发过来,说按照这个做就行。对方还会说得很轻松:“这是渠道货”“这是尾单”“以前一直这么做”“不用担心授权问题”。
很多经营者听到这些话,第一反应并不是怀疑,而是觉得这只是一笔普通生意。
订单量还可以,利润比普通加工高一点,付款也比较快。对方不愿意签太正式的合同,或者货款走个人账户,大家也没有太在意。等到公安机关上门检查,仓库被查,电脑和手机被扣押,才发现事情已经不是普通商业纠纷。
这类案件真正的问题,往往在接单的时候就已经埋下了。
二、客户说能用不代表品牌真的能用
假冒注册商标罪里,最核心的问题之一,就是有没有经过商标权利人许可。
很多经营者会觉得,商标图样是客户给的,包装也是客户要求的,自己只是负责加工、贴标、装箱,应该不算假冒。
但这个理解并不稳妥。
品牌不是客户说能用就能用。注册商标背后有权利人,没有权利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达到一定情节,就可能进入刑事评价。
这里说的“使用”,并不只是摆到店里销售。生产、加工、灌装、贴标、包装、组装,只要实际把他人的注册商标用到了商品上,都可能被审查。
所以,“我只是代工”这句话,不是当然免责理由。
正规代工当然可以做,但前提是授权清楚、合同清楚、货物流向清楚、付款方式相对规范。如果一个客户只发图样,不给授权文件;只催着赶货,不说明品牌来源;只愿意走个人账户,不签正规合同;还反复提醒“别多问”,那这笔订单本身就已经不正常。
三、关键是拿不出授权材料
很多假冒注册商标案件里,当事人并不是完全没有解释空间,而是出事以后拿不出材料。
问他有没有授权书,他说客户口头说有。
问他有没有合同,他说都是微信聊的。
问他知不知道这个品牌是谁的,他说大概知道,是个大牌。
问他为什么价格比普通加工高,他说当时没多想。
这些回答在平时做生意的时候,好像说得过去。但进入刑事案件以后,说服力就很弱。
因为办案机关看的不是你现在怎么解释,而是你当时有没有合理理由相信这是一笔合法订单。有没有看过授权文件,有没有核实过品牌来源,有没有签订合同,有没有正规付款记录,有没有发票,有没有保存和客户沟通授权问题的记录,这些都会影响案件判断。
很多小工厂老板吃亏就吃亏在这里。
平时觉得熟人介绍没问题,觉得客户说有渠道就够了,觉得自己只赚加工费不用管太多。等到案件发生以后,才发现所有关键问题都没有证据支撑。
四、金额认定不能简单按正品价格算
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里,金额往往是家属最关心的问题。
公安机关查扣时,现场可能有成品、半成品、包装盒、标签、空瓶、外箱、说明书。权利人报案时,也可能会按照正品价格或者市场售价估算金额。家属一看到涉案金额很高,第一反应就是觉得案件特别严重。
但刑事案件里的金额认定,不能简单把所有东西都按照正品价格乘一遍。
已经销售和尚未销售,要区分。
成品、半成品、单独包装材料,也要区分。
实际销售价格、加工费、标价、市场价格、查扣清单、产品状态,都要结合起来看。
有些案件里,现场查扣的只是包装材料,并不是可以直接销售的成品;有些只是半成品,还没有完成加工;有些产品虽然贴了标,但实际销售价格远低于正品市场价。这些情况都可能影响金额认定。
孙峥律师在办理这类案件时,通常不会只看报案材料上的金额,而是会进一步核对查扣清单、订单记录、交易流水、出货数量、实际售价、加工费用和产品状态。金额认定一旦存在争议,就可能影响后续量刑判断。
这类工作看起来很细,但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里非常重要。
五、老板、管理人员、普通工人不能一概而论
假冒注册商标案件通常不是一个人完成的。
有人负责接单谈价,有人负责联系客户,有人负责采购包装材料,有人负责安排生产,有人负责仓储物流,也有人只是流水线贴标、装箱。
案件一旦被查,公安机关可能会先把生产、仓储、销售链条上的相关人员都纳入调查范围。但最终责任怎么区分,不能简单用一句“都在厂里干活”概括。
实际控制人负责联系客户、谈价格、安排生产、收取货款,责任自然更重。
管理人员如果明知没有授权,仍然安排生产、出货,也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普通工人如果只是按照安排贴标、装箱,没有参与接单谈价,也不清楚是否存在授权问题,就应当和组织者、管理者区分开来。
孙峥律师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时,会特别关注当事人在整个链条中的位置。是否参与接单,是否核实授权,是否决定生产数量,是否联系包装印刷,是否掌握销售渠道,是否获得主要利润,这些都要具体分析。
刑事案件讲的是个人责任。每个人知道多少、做了什么、拿了多少钱,都要分开看。
六、“不知道”不能解决问题
很多当事人出事后,会反复说:“我不知道是假冒的。”
这句话能不能成立,要看证据。
如果品牌非常知名,客户没有任何授权,价格明显异常,付款方式不正规,交货地点也不固定,加工方还长期多次接单,那么单纯说“不知道”,往往很难被接受。
但反过来说,也不能只要做过加工,就一律认定为明知。
如果当事人确实被客户误导,曾经要求对方提供授权,对方也提供过看似真实的材料,双方有合同、有订单、有付款记录,当事人只是收取普通加工费,没有参与销售和利润分配,那么主观明知程度就需要进一步审查。
所以,这类案件不能只靠一句“我不知道”辩护,也不能简单接受对方一句“你肯定知道”。
真正有用的,是把当时的交易背景、沟通过程、授权核实情况、付款方式、利润情况、人员分工,一项一项还原出来。
七、孙峥律师提醒:贴牌订单不是不能接,但不能糊涂接
对于小工厂、档口、供货商来说,贴牌订单不是不能接,但一定不能糊涂接。
对方说有授权,就让他拿授权文件。
中间商接单,也要看授权链条能不能往上追溯。
合同、订单、付款、发票,尽量规范。
客户只给图样,不提供授权;要求走个人账户,不走公司账户;价格明显高于普通加工费;交货特别急,还让你不要多问,这种订单就要格外谨慎。
很多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最可惜的地方就在这里。当事人以为自己只是赚一点加工费,风险都在客户那边。可一旦公安机关介入,生产、加工、贴标、包装、仓储、销售等环节都可能被查。
孙峥律师长期办理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熟悉小工厂代加工、仓储物流、线上销售、包装贴标等常见案件类型。律师介入后,可以围绕授权链条、商标状态、商品类别、金额认定、主从犯地位、退赔谅解等问题开展工作,依法为当事人争取更准确、更有利的处理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