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合同诈骗罪形势:商事纠纷刑事化的“高发区”
深圳,拥有超过400万家市场主体,年均签订合同量数以亿计。2025年,全市公安机关受理合同诈骗罪立案审查案件同比上升13.6%,涉案总金额超过27亿元。一个值得警惕的趋势是:约35%的报案最终被认定为民事违约而非刑事犯罪,但大量当事人已在被刑事拘留期间承受了“失去自由”“企业停摆”“家庭崩塌”的代价。
尤其是在外贸、供应链、智能制造领域,因资金周转困难导致供货延迟或付款逾期,被合同相对方以“涉嫌诈骗”报案的情形急剧增加。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第一季度发布的白皮书指出:合同诈骗罪与普通合同纠纷的核心界限在于“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而这一主观要素,恰恰是辩护律师最可着力之处。
从“千万订单”到“诈骗嫌犯”——一场原材料涨价引发的刑事危机
故事背景
2025年3月,深圳龙华区一家电子元器件贸易公司的总经理吴某,与东莞一家手机组装厂签订了一份价值860万元的芯片供应合同。合同约定:组装厂预付300万元定金,华讯电子在两个月内分三批交付芯片。
签约时,吴某确实拥有上游供应商的供货意向书,且公司账面流动资金足以覆盖首批采购成本。然而,签约后第10天,国际芯片市场突发价格暴涨,上游供应商单方面提价40%,且要求全款预付。吴某被迫将300万定金中的180万用于高价抢购现货,剩余120万则暂时用于支付公司其他到期债务以维持运营。最终,吴某仅交付了第一批价值140万元的芯片,后续两批因资金耗尽无法交付。
刑事立案
组装厂多次催货无果后,委托律师调取华讯电子的银行流水,发现300万元定金并未全部用于芯片采购,部分用于偿还其他债务。组装厂遂以“合同诈骗”为由向龙华分局报案。公安机关以吴某“收款后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资金,且公司负债经营”为由,以合同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立案并将吴某刑事拘留。
孙峥律师的介入与辩护策略
吴某被拘留第7天,家属紧急委托广东良马孙峥律师。孙律师第一时间安排三次会见,系统梳理了吴某签约前的全部上游沟通记录、采购意向书、公司银行流水,以及芯片价格暴涨的公开新闻报道。在此基础上,孙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不批捕法律意见书,核心论点有三:
签约时具有真实履约能力和意愿:孙律师在意见书中逐一列举了吴某签约前15日内与三家上游供应商的采购询价记录、其中一家出具的书面供货意向书(载明可供应芯片型号及数量),以及公司账户在签约当日的可用余额证明。吴某在签约后第一批货物(价值140万元)已按时足额交付,这一客观事实足以证明其在签约及履约初期均具备真实的履约能力和诚意,不存在“虚构主体”“伪造担保”“空手套白狼”等刑法第224条所列举的典型诈骗行为。
资金“挪用”系经营自救而非占有:180万用于抢购现货、120万用于偿还到期债务以保住公司信用,均为维持经营所必需,并非将资金转入个人账户或挥霍。
事后积极补救态度:孙律师提交了吴某在供货出现问题后,与组装厂负责人就延期交货、库存设备抵债、分期退款等方案的7次微信沟通截图和2次书面函件。吴某在无法交付后主动提出以公司库存设备抵债、分期退款方案,从未失联或转移资产,不符合“逃匿”特征。
孙律师同时向承办检察官提供了同期深圳中院关于“合同诈骗罪与民事违约区分”的类案判例,以及国际芯片市场价格波动数据。
辩护成果
在刑拘后的第33天(黄金37天窗口期内),检察机关采纳了孙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吴某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随后,公安机关依法撤销案件。吴某重获自由后,与组装厂达成了民事和解协议。
合同诈骗罪法律构成解析
主体:合同一方当事人(单位或个人)。
主观: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分水岭”。
客观: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财物。
数额标准:深圳地区立案起点为2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15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不同省份标准略有差异)。
孙峥律师简介:十五载公检法淬炼,深谙侦查“思维路径”
孙峥律师,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吉林大学法理学硕士。其履历在深圳刑辩律师中独树一帜——先后在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连续任职,完整历经公安预审、基层审判、中级及高级法院刑事审判全流程,累计十五载公检法系统淬炼。从侦查一线到审判终端,孙律师深谙侦查机关的取证逻辑、证据固定偏好与提请逮捕的证明标准,更精准掌握审查逮捕阶段检察官的决策敏感点与疑点排除思路,这使得他在刑事辩护中能够精准预判控方每一步动作,在“黄金37天”审查逮捕期内迅速找到突破口。
执业以来,他凭借独特的“侦查—检察—审判”全景视角,在数十起合同诈骗、职务侵占、商业贿赂等重大经济犯罪案件中取得不批捕、撤案或大幅减轻量刑的辩护效果,深受当事人信赖。
孙峥律师在案件中的辩护基本流程
第一时间会见:固定“主观善意”证据,防止当事人被诱导作出不利供述。
穿透式取证:梳理全部合同文本、资金流水、通讯记录,构建完整的履约过程图谱。
法律定性攻坚:紧扣“非法占有目的”这一要件,用客观证据否定主观推定。
审前辩护:将辩护重心前移至审查逮捕阶段,争取“不批捕”或“取保候审”。
沟通调解:协助当事人与报案方达成民事和解,争取谅解,为后续撤案或轻判奠定基础。
结语
合同诈骗罪是悬在每一位深圳企业家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次经营失误、一次资金链断裂,都可能被误读为刑事犯罪。当风暴来临,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不是“替坏人说话”,而是确保法律不冤枉一个本应承担民事责任的生意人。孙峥律师以其独特的公检法背景和审前辩护优势,已帮助数十位企业家从刑事泥潭中全身而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