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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穴”医生赚外快,医疗风险比自家医院还低!

作者:林楚伟律师时间:2019年11月19日分类:案例分享浏览:1088次举报

案情介绍

去年,一位省级医院泌尿外科医生为替战友省钱,私自带其至一家其经常走穴的私营医院做前列腺增生手术。该医生带该战友至手术室之前既未挂号缴费,也未通知医院任何工作人员,更未通知麻醉医生,嘱几个手术室护士准备好手术室及相关手术器械后,自行配药并给患者注射麻醉药品,岂知,麻醉药仅注射2/3,患者突发意识丧失,急忙监测心率、血压、呼吸等生命体征均为0,疾呼其他医生积极抢救,心跳、呼吸是恢复了,转院至省人民医院后仍不治身亡。其后家属指出该私营医院有过错,要求赔偿200万,最终经协商后,医院予一次性赔偿120万。最后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为该泌尿外科医生弄错麻醉药物浓度,以十倍的浓度给患者注射,造成麻醉意外。然而,这位始作俑者的泌尿外科医生目前依旧“逍遥法外”,啥事也没有!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奇葩事情发生?

我们从法律角度来分析这个医疗事故——之所以定义为医疗事故,是因为该泌尿外科医生有明显的违反医疗规章制度、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导致患者死亡,这不是医疗过错,而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医疗事故!

1、该医生没有麻醉医生资质,私自替患者麻醉,超范围行医,违反《执业医师法》,属非法行医;

2、该医生没有进行任何术前谈话、术前检查,甚至没有术前知情同意(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严重侵犯患者及家属知情同意权,也违反了《执业医师法》;

3、该医生未通过正规就诊、住院程序将患者带至手术室手术,未予患者书写任何病历,同样违反了《执业医师法》有关医生需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的法条。

从一个律师的角度看,该患者没有正常就医程序,无法提供合法的就医证明,该泌尿外科的医疗行为纯属个人行为,非职业行为,为何最终由医院赔钱了事呢?

笔者走访了该医院的内部人士了解到了真实内幕:医院董事会讨论后,决定不追究该医生的责任,沿用了私营医院的潜规则——外请专家教授的医疗过错一概由医院承担!

 

私营医院为何有这样的潜规则?

no.1  职业行为

这种“走穴”医生将患者私自带入手术室手术的个人行为属罕见,绝大部分“走穴”医生所引起的医疗差错为职业行为,“走穴”医生作为医院的非正式职工,仍属医院的一部分,故一旦发生医疗过错,医院才是纠纷的适格当事人,患者仍需与医院协商、调解、诉讼。

no.2  私营医院技术力量薄弱

私营医院技术力量薄弱,非常依赖外请医生,特别是知名教学医院的专家教授,这些“走穴”医生不仅带来技术,也带来了业务的虹吸力量,更带来了私营医院宣传的资本,所以,想办法留住这些“走穴”医生,是医院经营下去甚至做大做强必须重视的问题。

no.3 零风险合作协议

为留住专家教授,私营医院一般不会与“走穴”医生签订分担医疗风险的合作协议,也就是说“走穴”医生零风险在外行医,不管手术做好做坏,患者治疗效果如何,“走穴”医生只需脱下手术衣、白大褂,拍拍屁股走人即可!

no.4   “走穴”医生来去如风

私营医院竞争大,“走穴”医生圈子小,“走穴”医生可选择的赚外快的医院非常多,这家干得不开心去那家,如果有一家医院让“走穴”医生的医疗过错承担了责任,那这家医院可能会被整个圈子的“走穴”医生列入黑名单。

 

结语

这种奇葩的医疗事故发生,大家可能猜到了根本原因:技术力量的薄弱,私营医院在技术上、品牌上依赖公立大医院的专家教授!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医疗技术水平,私营医院才能摆脱这种窘境。

 

作者简介

林楚伟,湖南见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医学博士,副主任医师,从医10年,专业代理医疗纠纷,医疗机构法律顾问,联系电话:1380748039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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