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庆良律师

  • 执业资质:13501201810******

  • 执业机构:福建冶榕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侵权劳动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关于继承的几种类型,及类型之间的关系

发布者:黄庆良律师|时间:2022年12月26日|分类:继承 |530人看过

关于继承的几种类型,及类型之间的关系 

1、法定继承     

所谓法定继承是指依据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的顺序、继承遗产的份额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    

法定继承的两者特殊形式: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其两者的区别是:(1)两者性质不同。代位继承是代位继承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遗产的分割,与其他继承人共同参与继承活动;而在转继承中,转继承人并不直接参与到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之中,其实际上是一种连续发生的二次继承。(2)继承人死亡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制度,因此,只有当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会发生代位继承。而转继承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时,由其继承人继承其应继份额的制度,因此,在转继承中被转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其死亡时间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3)继承人范围不同。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承人应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该直系血亲不受代数的限制;而在转继承中,其转继承人的范围则远大于代位继承,在被转继承人留有遗嘱的情况下,遗嘱继承人为该被转继承人的继承人,在被转继承人没有立有效遗嘱的情况下,其法定继承人为该被转继承人的继承人。(4)适用范围不同。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若继承人在遗嘱继承的情况下死亡,则可按法定继承的规则进行适用,无适用代位继承的必要;而转继承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同时也适用于遗嘱继承。

 2、遗嘱继承     

所谓遗嘱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     

3、遗赠继承     

遗赠继承优分为遗嘱遗赠和抚养协议遗赠两种:    

(1)遗嘱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抚养协议遗赠是指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这种方式大多出现在孤寡老人或无人赡养老人的情况下。

关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继承,需要清楚了解他们之间的转化关系和时效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也就是说,受遗赠人必须表示接受遗赠,死亡后他的继承人才能接受遗赠。这就是受遗赠和继承的区别之一,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遗产管理人或者其他继承人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而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简而言之,继承人默认接受继承,而受遗赠人默认不接受遗赠。 

法律规定对被继承人财产能够继承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而孙子孙女、外孙子女不是法定继承人。因此,遗嘱如果把财产安排给不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如孙子孙女的,如同遗嘱把财产安排给保姆或其他人一样,在法律上都叫做“遗赠”,而接受遗赠在法律上有特别的要求,就是必须在60日内表示接受。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