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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财产损害赔偿律师:自家起火烧了邻居家应该赔偿财产损失,但是误工损失一般不赔

发布者:李鹏律师|时间:2021年08月17日|分类:人身损害 |476人看过

家中失火,没想到还殃及到邻居,使自己惹上了官司。近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就对这样一起因火灾造成邻居房屋受损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依法作出了判决。

家中失火殃及邻居

被告邓某一家三口是苏州市虎丘区某小区一栋居民楼3楼某户的业主,原告葛某、张某住在该户楼上。2020年4月的一天,邓某室内起火,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火势蔓延至楼上,导致楼上的葛某、张某房屋过火,黑色火雾烧黑了4楼墙壁外侧,并进入室内,导致葛某、张某房屋装修受损,家具、衣物损毁。

葛某、张某认为,原、被告系相邻关系,邓某一家所有的房屋起火,殃及自家房屋,导致自家墙壁、地砖熏黑,卧室窗户变形,空调、灯具等装修、家具损坏且无法修复,邓某一家理应做出赔偿。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葛某、张某诉至法院,要求邓某一家赔偿财产损失及误工损失。

失火房主应予以赔偿

庭审中,邓某一家同意对葛某、张某的财产损失依法进行赔偿,但就误工损失提出异议。

经鉴定,葛某、张某房屋因本次火灾造成财产及装修损失评估价值为15800元,原被告双方对鉴定结果均予以认可。

综上,法院认为,被告邓某一家作为案涉起火房屋所有权人,对于起火对葛某、张某房屋造成的损失,应承担侵权责任,判决被告邓某一家赔偿原告葛某、张某财产损失15800元。因误工损失缺乏法律依据,法院未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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