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第 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公司于 年 月 日在 (地点)召开了本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会。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已于15日前以 (口头/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公告或其他)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代表公司表决权 %的股东参加了会议。会议由 主持。
经代表公司表决权 %的股东同意(代表公司表决权 %的股东反对、 %的股东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以上决议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同意根据决议内容修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
参加会议的股东盖章、签字(如位置不够,请按本决议书格式自行打印提交):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