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根律师团律师

  • 执业资质:1330120**********

  • 执业机构: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土地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真实交通事故案例

发布者:金根律师团律师|时间:2020年11月06日|分类:交通事故 |374人看过


买车以后最担心的无非就是在路上发生各种事故,为了分担风险买车险就显得尤为重要。随着路上豪车越来越多,人们的三者险也是越买越高,只求能保平安。但即使这样,也会有些保额之外的意外发生。比如看到了一个网友的遭遇:他追尾了一辆170W的奔驰,保险会赔付修车的费用,但是奔驰车主索要3个月每天2000元的租车费用总计18万。奔驰车主的要求合理吗?我们今天就来聊聊遇到这类事件时,正常的操作应该是怎样的。



租车合理,但2千每天不合理


实际情况中在没有人员伤亡的时候,事故处理会处理的比较从简,这时候非营运车辆一般只会承担车辆损失,保额之内的全部由保险公司承担。尽管理论上来说,全责车主需要补偿对方修车期间的交通费,但是因为修车周期大多不长,所以这个赔偿大多人都不会去计较。但是也不排除有些进口车辆的配件需要进口,维修周期被拉长到半个月甚至一个月,这时候就需要去计算交通费了。



这时候我们要了解一个前提,因为没有人员伤亡,所以这部分费用保险公司不予承担,所以变成了两个车主之间的协商或者走法律程序。按照人之常情,秉着割让一步的心态,即使奔驰车主索要一天一百的打车费用也是合理的,但是每天2000的租车费用就有些狮子大开口的意味。



有人说奔驰车主肯定需要一辆同等价值的车作为代步工具,话虽然没问题,但即使走法律程序也是不被支持的。实际上如果通过法律途径,通常是以公共交通作为计算依据,如果住址与上班地点过远,无法采用公共交通,也仅支持基础入门车型的租车补贴或打车报销。而且走司法程序的周期十分漫长,如果在影响不是特别大的情况下还是尽量优先考虑时间成本。



什么叫做既定损失?


看到有小伙伴提出了一个十分有意思的问题:如果我追尾了一个大老板,导致大老板丢失了一个50亿的大项目,我是否需要赔付?答案是否定的,完全不需要。只要你没有出现超速,违章,酒驾等情况,在保额范围内一切车损由保险公司承担,而大老板50亿的项目也跟你没啥关系。这是因为交通事故属于意外,谁也不想发生,法律只承认既定的损失,就是在事故发生当下已经出现的损失,而对于未来发生的影响不予支持。



这种情况下最好的做法无异于各让一步,大家都有处理事情的态度下协商是最完美的结局。奔驰车主如果真的面临3个月的超长维修周期,完全可以要求4S店提供代步车辆,强行索要不合理的索赔只会赔了时间又烦心。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