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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质押登记部门一览表?

发布者:金根律师团律师|时间:2020年04月30日|分类:抵押担保 |1063人看过

抵押、质押登记部门一览表

序号

   抵押、质押物

类型

登记部门

 登记的法律依据


1

无地上定着物的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有乡

(镇)村企业厂房建筑物与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不动产

国土资源

管理局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第2


2

城市房地产、乡(镇)村企业厂房

不动产

房产管理局

《担保法》第42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


3

企业设备、原辅材料、产品或商品等

动产

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第3


4

非农用机动车

动产

车辆管理所

《机动车登记办法》第33-40


5

农用机器设备

动产

农机站



6

农作物和其他农业收获物

动产

农业局



7

果园、树林

 动产

林业局

《担保法》第42


 8

船舶

小型船舶

 动产

海事局

《海商法》第13

《小型船舶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第3


渔业船舶


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

《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4


9

民用航空器

动产

民用航空管理部门

《民用航空法》第16


10

上市公司的股份、股票

权利

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

分公司

《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

理办法》第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公司

股票质押登记业务运作指


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

分公司


11

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商标使用权

权利

知识产权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担保法》第79


 12

出口退税款

权利

国税局



13

公路、桥梁、隧道、渡口收费权

权利

交通局



 14

高等院校学费和住宿费

权利

教育局



15

非企业所有机械设备、牲畜等生产资料;农村私有房产;家具、家用电器、金银珠宝及其制品等生活资料

动产

公证处

《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办法》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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