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检察院对庞宗祥作出不起诉决定和解除取保候审决定
2013年12月26日,“死刑犯”庞宗祥收到了北海市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和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
至此,庞宗祥被正式宣告无罪!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正式恢复!
2013年11月22日,北海市检察院撤回对庞宗祥等人的起诉,原指控他与陈虎、香杰武等人在北海抢劫的内容全部作废,当天释放庞宗祥和香杰武,但对俩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本律师当即致函北海市检察院,要求撤销其错误作出的取保候审决定,但该院不予回应。撤回起诉满30日后,本律师安排庞宗祥于12月23日到北海市检察院索要不起诉决定书和要求撤销取保候审措施,该院以各种借口推诿。据此,本律师按照先礼后兵的行事风格,计划预留一周时间给北海市检察院自行纠正,逾期将依法行使控告权利。该院终于在庞宗祥索要不起诉决定书三日后作出书面的不起诉决定,同时解除了对庞宗祥的取保候审决定。
至此,北海(庞宗祥)抢劫案已完成释放和不起诉程序,将进入国家赔偿和控告程序,本律师将择机代庞宗祥申请国家赔偿,并对制造冤案者提起刑事控告,同时要求有关机关对枉法者进行行政处分。
庞宗祥辩护人( 代理人):庞信祥律师 2013年12月27日凌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