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推荐老板认真读完这个故事,然后记住以下几句话:1、员工收入证明要事实求事,不要做滥好人;2、录用员工就签订劳动合同,好的劳动合同对企业的保护更大;3、用工筹划到位,安全还省钱!
早听说吴大友(化名)这个人,是在去年12月,当时他在三年时间里将六家北仑区的企业告上劳动仲裁院,“罪证”如出一辙——30日之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他要求赔付双倍工资,外加加班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他赢了五次,因为涉嫌“诈骗”,输了最后一次,成了媒体眼中打工“碰瓷”的代言人。
之后一段时间,没有他的消息了。
不料这次他主动找到了媒体,说让我给他做个证,他要第七次将一家企业告上劳动仲裁院。
“以前你们都说我钻小企业空子,这次我找了家大企业,大企业也不签合同。”
昨天,我们见面约在北仑一家酒店,服务台上挂着“禁止自带酒水”的牌子。
他瞄了一眼说,这是霸王条款,可以告这个酒店。
“都说我钻小企业空子
这次我找了家大的”
吴大友,32岁,中专文化。
昨天早上8点,他在北仑一家超市的餐桌上填写了新的一份《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这种空白表格,他备了好多复印件。
这次,他告的是一家70多人、规模稍大的企业,离职的原因是老板娘少算给他300元工资,令他“非常不爽”。
他在一张白纸上算了很多遍,将金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要求对方企业支付22349.702元,外加去年12月的工资4088.08元和1月的1816.402元。
手写完后,他觉得自己的字“太垃圾”,跑到超市边上的复印店,让别人帮他打印了三份。
下午2点半,他带上需要提供的几份资料一齐交到了北仑区劳动仲裁院,他几乎认识这里的每一个人,甚至知道哪个书记员升职成了仲裁员。
把材料交进窗口的时候,他跟窗口办事的两个姑娘说:“又来给你们添麻烦了。”
证据包括:一份他自己写的辞职信、一张工作牌、银行卡流水单,分别证明他的工作关系和约定的收入状况。
1月9日,他上班前买了一本红格线的本子,自己手写“因公司未与本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本人提出辞职”,他找车间主任签了字。
同一天他还去银行拉了流水单,证明他的收入。
第二天他又去工商部门查了企业的法人姓名和电话。
除了输的第六次他申请了法律援助,找了一名免费的律师之外,此前的所有当庭辩论他都是自己出场,能说会道,证据充足。输的那场他也继续告到了法院,诉状是他自己写的。
为什么都是自己出马,他说,“请律师太贵了,划不来。”
“看着老板们输掉
想起了当年被搬走的大象”
吴大友的七次维权,都在同一家打印店复印,老板早就认得他。
有一次打印店老板说,你是叫吴大友,云南人吧,你被人在网上曝光了!
吴大友说,当时他劳动仲裁连赢五场,有人在论坛发帖,公布了他的个人信息,称他是职业行骗者,专找不签合同的小企业钻空子。
“我立刻报警,找了网监部门,最后发帖人删掉我的具体信息,改成‘吴某'”。
他的第一次维权,是在2006年,刚到宁波的时候。他说自己路过一家叫天顺的宾馆,不小心脑袋撞到了宾馆门口的大象雕塑的长鼻子。
“水泥做的,当时撞得有点晕,但不是太严重,我报警了。”
当时他告诉警方,大象的鼻子超过了雕塑的基座,存在安全隐患,没有任何提醒标识。最后宾馆赔了他300元医药费了事,他赢了第一次。
“没过几天,那头大象就不见了。”说到这里,吴大友略带自豪。
从那之后,他去新华书店买了好几本法律方面的书,包括一本新的《劳动法》。
在北仑的三年半时间里,他一共换了十几份工作,最短的只干过一两天。
“劳动法没有规定我一年只能换两次工作,也没有规定我一年只能告一家企业。”
此前一家企业,他得到仲裁院支持,可以拿到22000多元,他认为不够,又继续告到了法院。一审为他多争取了1000元。
吴大友说,那笔钱企业一度欠着不给。他又去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最后钱自动打到了他的账户上。
他得意的是,每次老板仲裁输了,回去的第一件事就是补签一批劳动合同。这种感觉,无异于当年酒店门口那头被搬走的大象。
“偶尔过意不去
但开厂的总比打工有钱”
去年吴大友结了婚,老婆是他在北仑认识的,现在儿子11个月了。
他说,全家人都反对他做这样的事,安心工作,才能有稳定的收入。
昨天,记者在北仑劳动仲裁院看到了吴大友六次劳动仲裁的信息:时间分别是2009年10月、2010年12月、2011年2月、2011年4月、2012年3月和2012年8月。
作为重要证据的“收入证明”,吴大友分别有过“年薪6.5万”、“7万”,甚至是“10万”,每份证据后面,都有老板的亲笔签名。
工作人员说,这个人比较有心计。
我也联系了几位曾和吴大友交锋的前任老板。
为他开出“年薪10万”收入证明的前任老板说:当时吴说自己要去领一个包裹,需要证明是公司员工,要他手写一份证明,“想不到吴在那张纸后面补了几个字,年薪10万。”
“太过分!”这位老板说。
另一位前任老板则说,当时吴大友说想办信用卡,他好心开了份“年薪十万”的收入证明,结果成了被告。“他是处心积虑。”
我也问这些老板,那为什么不跟员工们签合同呢?
老板们有的说,企业刚成立,没有人事专员,一忙就给疏忽了,有的说,厂这么小,就那么几个人,根本没想到要签合同,发工资直接给的现金啊。
对于外界的质疑,吴大友认为,因为是企业有错在先,“企业不签劳动合同,是为了少交保险金!”
“我的行为没有错,法律是在惩罚他们。”吴大友说,他觉得,自己还是对社会有点贡献的。
但随即他又说,“开厂的总比打工的有钱。”
对于那些被他维权的企业,吴大友说自己偶尔也会觉得有些过意不去,比如有家总共才三四个人的小厂,老板自己也要干活,还是残疾人,仲裁那天庭上辩论,老板整场都在骂他。